一般开水在电加热过程中,1度电预计能加热10升开水,按我国平均8亿人每天饮用1升开水所用的电计算,每天电能的消耗约8000万度,由于办公区域人流量大,对饮用水较有需求,因此,办公区域饮用水如何节能已成为实现碳排放达标的重要内容。双碳背景下,为了更好节约用电,采购人可以采购净水设备来代替传统的设备。那么,采购人采购时,需要了解哪项资质呢?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我国净水行业一般有相关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原卫生部)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以下简称卫法监发[2001]161号文)附件4A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卫法监发[2001]161号文附件4B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矿化水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C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及《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监督发[2005]第336号)等。其中,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B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矿化水器与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C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中更是对用户常用的净水设备进行了要求。
“所以,通常而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卫生许可的技术参数组织生产,并建立涉水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存相关凭证,同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改变涉水产品的水处理单元和部件,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来进行经营和销售。”上海忆斯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祥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生产厂家生产的净水设备则需具备省级以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对采购人来说,采购取得许可批件的净水设备等涉水产品,这样的设备质量才有保证,采购人采购时也才更加放心。”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新风与净水分会常务副会长王贺介绍。